
女子为还赌债收19万彩礼首饰闪婚拒同房两月后失联一审获刑3年11个月并退赔彩礼
2025-08-13 21:21:31
为获彩礼还赌债,女子韩某闪婚收取男方15.8万元彩礼及售价32687元的黄金首饰,但婚后两月拒绝同房后失联……
8月13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,湖北安陆市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一审判决书,以诈骗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3年11个月,并责令韩某退赔被害人190687元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23年9月21日,被害人朱某经某公司介绍,从湖北安陆市到贵州贵阳市相亲,某公司和红娘安排朱某与韩某相亲。韩某在与朱某相亲时虚构了职业,自称做销售,实际从事文身行业,并隐瞒了自己因赌博负债20万元以上的情况。同年9月25日,为获得彩礼归还债务,韩某和朱某登记结婚,并于当天收取朱某15.8万元彩礼和售价32687元的黄金首饰,合计获利190687元。韩某后将黄金首饰变卖,并将大部分获利用于归还赌债,其余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销。
婚后,韩某与朱某在安陆市共同生活2个月左右,其间拒绝与朱某同房。2024年1月2日,韩某借故离开安陆市并失联。同年1月21日,朱某和某公司到贵州织金县与韩某协商退还彩礼事宜,韩某出具20万元借条,约定韩某于4月24日前还款20万元至朱某父亲,后韩某未按约定退款且失去联系。5月8日,朱某父亲以民间借贷纠纷将韩某诉至安陆市人民法院,法院工作人员在微信核对韩某身份后被拉黑。朱父随后申请撤诉,法院裁定准予撤诉。
2024年7月29日,朱某以离婚纠纷将韩某诉至安陆市人民法院,请求判令朱某与韩某离婚,并由韩某退还彩礼、黄金首饰及其他费用共计20万元。
法院认为,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自身职业,隐瞒自身因赌博负债亟需还债的事实,为获彩礼还债与他人相亲闪婚,使他人误以为其目的是缔结婚姻共同生活而交付彩礼和黄金首饰。婚后无夫妻生活,在短暂相处后便借故离开且失联,诈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。关于诈骗数额,韩某向被害人出具的欠款金额为20万元借条,系双方在案发后自行协商的退赔数额,当事人事后自行商定的退赔数额不等同于实际犯罪数额,根据起诉书指控事实以及法院审理查明事实,韩某以与朱某结婚为名骗取的彩礼、黄金首饰价值之和为190687元,认定为诈骗数额。
据此,今年4月15日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韩某犯诈骗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11个月,并处罚金2万元;责令韩某退赔190687元至朱某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