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同城约会可发生关系”?一年多诱骗男性用户超2亿元!
2025-05-26 13:53:37
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件信息,高某等人通过运营“悦聊”App,以“同城约会可以发生性关系”为诱饵,诱骗男性用户充值、打赏,累计骗取财物达2.3亿多元。该案于2025年2月24日终审宣判,主犯高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1000万元。以下是案件的关键细节和背景:
- 平台通过“公会”和“引流”团队,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虚假交友信息,以“同城约会可发生性关系”为诱饵,诱导男性用户下载“悦聊”App并充值。
- 女主播利用挑逗性语言、虚构线下见面等理由(如过生日、完成任务等),诱骗用户打赏礼物或充值会员,但最终以各种理由推脱见面,且男性用户无法退款。
- 平台方将男性用户的个人信息(如位置、喜好)推送给主播,形成“精准诈骗”链条,并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男性用户提现功能,仅允许女性主播和公会提现。
- 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,平台累计注册用户168万,其中女性主播3.2万,用户充值次数达1459万次,总充值金额2.3亿元。
- 资金分配:主播提现3431万元,公会提现389万元,平台留存9586万元,“引流”提现9990万元。
- 某公会会长供述,平台明知诈骗行为却默许,甚至通过处罚被投诉的主播“赚双份钱”(即骗取用户资金后,再以违规为由扣留主播收益)。
- **罪名认定**:法院认定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构成诈骗罪,且因组织严密、分工明确,属于共同犯罪。
- **量刑依据**:主犯高某作为平台实际控制人,在犯罪中起关键作用,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元;另一骨干成员黄某某获刑8年6个月,罚金100万元。
- **特殊意义**:该案是司法实践中少有的追究平台方刑事责任的案例。法院强调,平台明知诈骗行为仍提供技术支持和分赃渠道,需承担主犯责任。
- 受害者多为寻求交友或性关系的男性,部分人因动机不道德或羞于报案,导致初期案件隐蔽性较强。
- 该案反映部分社交平台利用监管漏洞实施诈骗,需加强技术审查与资金流向监控。
- 法院建议用户警惕“快速交友”“高额回报”等诱导性宣传,并优先选择正规平台。
南京法院近两年共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36件,涉案1477人,其中涉缅北等跨境电诈案91件。本案作为典型,进一步推动了对网络犯罪的全链条打击。
如需更详细的法律分析或同类案例对比,可参考南京中院发布的完整判决文书或相关新闻报道。